关于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库建设及征集入库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10    浏览次数:5

 

各市科技局,省直各有关厅局科技处,各有关单位:

  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库的建设是我省科技重大专项组织的一项重点工作。为落实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充分挖掘全省科技资源,凝炼、组织好我省各领域的专项,经研究,自即日起向全省征集各领域专项的入库备选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项目推荐原则

  入库项目应围绕省委、省政府实现我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目标,以转型综改试验区的建设为契机,立足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新型产业等领域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重大战略产品开发和重大科技工程建设进行选择、推荐,所选项目应力争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在我省重点行业领域取得关键的技术突破,解决制约我省经济发展的特别重大的技术难关,并可以迅速在全省进行推广。

  二、入库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一)承担单位

  1、在山西省境内运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中资控股的重点企业、行业骨干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为申请省财政资金的30%以上;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科研院所和省内高校等科技研发实力较强的事业单位、中央驻晋科研院所。

  (二)项目负责人

  1、任现职的科研人员或科技管理人员,副高以上职称;

  2、有主持省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并顺利完成的经历;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良好的信用度;

  4、能将主要精力用于本项目的组织、协调与研究工作。

  三、申报要求

  各单位的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由各组织部门(各市科技局,省直各单位所属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一次性集中申报。

  (一)项目材料:

  项目材料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和《项目申请信息表》一份(表样见附件),以上材料均须附带内容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电子版,由各组织部门统一集中报送。

  组织部门集中报送本部门项目时,应同时报送加盖公章的本部门所申报项目的《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

  (二)申报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18日下午18点。

  (三)材料报送地点:

  省科技厅重大专项办公室418房间。

  (四)联系电话:

  0351-2029629

  联系人:高 涛、田志刚

  四、注意事项

  (一)所推荐项目必须围绕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新型产业等领域范围进行选择,且必须有一定的项目前期研发工作基础。

  (二)涉及重大装备、产品、重要工艺及重大示范工程的项目,必须由企业负责或以企业为主进行申请,且企业配套的自筹经费额度不得低于项目投资总额的50%。

  (三)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

  (四)同一个单位只能通过一个归口组织部门进行申报,已经在省科技厅相关计划中立项但目前尚未完成的项目不得申报。

  (五)本次不征集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

  (六)所有申请材料的填写均应客观、实际,凡有弄虚作假、虚夸、伪造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

  1、项目基本情况表

  2、项目申请信息表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重大专项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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