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级财政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02    浏览次数:4

 

 

云农财〔2012〕14号

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

印发2012年省级财政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州(市)农业(畜牧)局、财政局,省农业厅厅属有关单位:

为规范项目申报,突出支持重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2012年我省农业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以及省财政厅相关预算安排,我们编制了2012年省级财政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将项目申报与当地优势产业发展相结合,与省政府命名的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县相衔接,充分发挥项目投资效益,有效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同时,申报项目要与省级第一批现代农业园相结合,整合力量,推动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

二、申报程序。项目实施单位向所在县农业、财政部门申报;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审查筛选后联文向州(市)农业、财政部门申报;州(市)农业(畜牧)、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于2012 年5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联文上报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其中,申报书、项目汇总表报送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三、项目申报书必须由项目执行单位填报,州(市)级财政、农业(畜牧)部门不能代编代报。省农业厅厅属事业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根据指南要求编报项目申报书,同时填报申报项目汇总表,并以正式文件报送厅有关业务处室一份。州(市)级和省级事业单位除按照分项指南要求报送文档外,必须将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以Excel格式发至电子邮箱:njcyb001@126.com。

四、请各州(市)农业(畜牧)局、财政局结合本地实际,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对项目申报的指导和管理,并对所申报的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确保高质量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五、各州市申报的项目符合项目指南要求的将进入项目库,省农业、财政部门统筹研究,择优立项,并报省政府领导批准后下达预算。

 

附件:1—10.分项项目申报指南

    11.2012年省级财政项目申报汇总表

    12.项目申报书

2012年指南(附件).doc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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