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10〕103号)以及财企〔2011〕283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中央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粤财工〔2011〕619号),并组织了2012年第一批中央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遴选,经专家评审,现将确定的第一批中央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为期3天。
附件:2012年度第一批中央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公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