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国家国际科技合作
对俄专项项目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推荐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建议的通知》要求,我厅将组织一批对俄合作专项项目推荐给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有关项目建议经分析研究和咨询论证后,将列入国合专项项目备选库,并作为今后组织国合专项项目的重要依据。请各有关单位选择具备合作潜力的项目,根据要求认真填写项目建议书。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请按照“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建议推荐要求”(附件)组织报送。
(二)本次填报采取离线方式,请从“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网”(http://www.istcp.org.cn)的“文件下载”栏下载“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建议书_pdf(2012版)”文件,用Adobe Acrobat Reader 8.0及以上版本打开,勿更改原始文件的格式或另行制作文件填写。
(三)俄方合作伙伴需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较强的技术实力和科研水平。按照建议书的内容、格式及字数要求,认真阐明项目的战略重要性、合作必要性、紧迫性、优势互补性、国内外技术现状及预期成果应用等关键内容。
(四)此前已参加技术论证的项目(已提交过申报书材料,并参加答辩项目)不再报送建议书;已报送过项目建议书,但未参加技术论证的,需注明原申报项目名称及承担单位。我厅将对各单位报送项目进行初审筛选,按科技部给我区的推荐项目数报送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已签订合作协议的项目将优先予以推荐)。
二、报送材料要求
各单位请于2012年3月30日前将与俄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或意向书复印件1份,项目建议书纸质材料原件一式8份,电子版以“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名称”格式命名保存为pdf的光盘1张报送科技厅科技合作处。
联系人:阿拉腾 包毅
电 话:0471-6282147
邮 箱:nmgkjhz@163.com
地 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大道1号
众生大厦1409室
附件: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建议推荐要求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