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做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督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128号)和《天津市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津中小企〔2011〕67号)的要求,小企业创业基地项目单位需做好年度小企业创业基地情况反馈工作和项目入库工作。
请各区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知项目实施单位填写《天津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年度运营服务情况表》,并对企业反馈的信息进行审核后,于1月25日前将电子版统一汇总报至市中小企业局服务发展处。
此外,为做好2013年小企业创业基地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区县组织区内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创业基地单位进行项目入库,组织相关材料,登录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 (http://smezj.sme.gov.cn)进行注册和入库,第一批项目入库时间截止到2月底。
(联系人:高炳杰 联系电话:24303428
电子邮箱:fwfzc2010@163.com)
附件1(15).doc
附件2(5).xls
201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