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展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8-02    浏览次数:6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为进一步做好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的展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上报有参展企业的各市经信部门按照《关于报送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室内标准展位及室外展棚展位企业楣板和展位改装的通知》(附件2)要求,将参展单位中英文楣板文字、展位位置(展馆号、展位号)汇总后于2011年8月1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我委(市场体系建设处);

  二、如有参展企业需要进行展位拆改,请填写《室内标准展位改装申报表》(附件2)在8月15日前报送至室内主场承建商联系人处;

  三、请各市经信部门督促参展企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报送相关资料,如不能按规定时间报送的,展位的改装及制作楣板的费用由参展单位自行承担;

  四、请广州、惠州、中山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督促申报特装的参展企业严格按照《关于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特装审图工作事宜的重要通知》(附件4)的要求,及时向博览会审图组报图;其他地市请通知参展企业严格遵守《标准展位参展须知》(附件3);其他事宜,请认真按照《2011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指南》(附件1)的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杜子坤、陈远树,电话:020-83135871、83135954,

 传真:020-83133274,邮箱:wcqxs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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