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小企业局关于报送第四季度现有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3    浏览次数:7

津中小企〔2012〕58号

  各区县中小企业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津党发〔2010〕9号),促进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我局拟对第四季度现有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后上报市政府。

  现请各区县中小企业工作部门报送本地区总结材料,内容包括第四季度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总体工作情况、转型升级数量、采取的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并将第四季度转型升级

  企业情况填入《2012年第四季度现有中小企业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企业名单》(见附件)。

  请各区县中小企业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总结和填报工作,于2012年12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及附表的纸质文件(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报市中小企业局。文件及附件可在www.smetj.gov.cn上下载。

  附件:

  2012年第四季度现有中小企业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企业名单

  市中小企业局

  2012年12月11日

  2012年第四季度现有中小企业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企业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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