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中小企〔2012〕58号
各区县中小企业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津党发〔2010〕9号),促进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我局拟对第四季度现有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后上报市政府。
现请各区县中小企业工作部门报送本地区总结材料,内容包括第四季度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总体工作情况、转型升级数量、采取的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并将第四季度转型升级
企业情况填入《2012年第四季度现有中小企业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企业名单》(见附件)。
请各区县中小企业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总结和填报工作,于2012年12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及附表的纸质文件(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报市中小企业局。文件及附件可在www.smetj.gov.cn上下载。
附件:
2012年第四季度现有中小企业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企业名单
市中小企业局
2012年12月11日
2012年第四季度现有中小企业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