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公告2011年第12号

发布日期:2011-07-20    浏览次数:3

  河源诚正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更名为河源诚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并已向广东省财政厅备案。更名后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原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的所有法律责任。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的规定,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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