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信委:关于做好2012年信息安全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津经信安全〔2012〕3号)

发布日期:2012-03-28    浏览次数:5

滨海新区、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工业集团(控股)公司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信息安全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天津市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工作部署,适应信息安全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加快推进我市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提升信息安全专业化服务水平,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健康快速发展,市经信委将组织实施一批信息安全边界类、应用类及平台类项目,对重点项目予以资助。同时储备筛选一批项目,推荐申报工信部信息安全发展专项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安全发展专项指导原则:
  
  面向信息安全市场需求,以发展安全可控信息安全产业为目标,以网络与信息安全关键核心技术及重点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为重点,优化信息安全产业结构,提高完善信息安全产品性能和功能,扶持骨干重点企业,提升信息安全产业竞争力,提高重要信息系统自主可控能力为指导原则。项目应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我市信息化发展规划,围绕信息安全发展需求,统筹规划,整合力量,鼓励和支持企业以产业联盟组织形式开展信息安全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
  
  二、信息安全发展专项选项重点:
  
  1.边界类项目:重点支持高性能防火墙、大规模入侵检测与防御、异常流量监测与清洗系统、高性能应用安全网关、统一威胁管理平台、高性能网络隔离与交换系统、网络行为监控系统、恶意代码与病毒检测与防护系统等部署在网络设备或安全域边界上的网络与边界安全类产品。
  
  2.应用类项目:重点支持人工智能病毒木马识别引擎、反钓鱼反欺诈反恶意网址系统、终端接入控制、主动防御等终端安全防护产品。安全芯片应用、数据加密、安全数据库、容灾备份和数据恢复等保障存储数据安全相关产品。网站安全监测与防护、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保障等建设项目。
  
  3.平台类项目:重点支持基于云计算、物联网、三网融合、移动互联网的信息安全平台项目。
  
  三、申报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申报项目应结合本地区或本单位实际情况,有明确的应用需求,具备先进技术和实用性,并有较强的创新性,可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2.申报项目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具有显著技术优势和高附加值,能够形成一定的市场规模,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3.申报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应用基础,有较好的运营模式,具备良好的复制、推广价值,有利于提高企业的信息安全服务能力,满足信息化建设对安全可控信息安全服务的需求。
  
  四、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1.滨海新区、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工业集团(控股)公司及有关单位,按照支持原则和选项重点,推荐项目申报。并要求企业编制《2012年信息安全发展专项申请报告》(附件1)以及《信息安全发展专项申请表》(附件2)。
  
  2.申报单位应在项目申请报告后附2010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非盈利性公益机构可不提交。
  
  3.滨海新区、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工业集团(控股)公司及有关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经信委。各主管单位推荐项目数不超过2项,滨海新区以功能区为单位计算推荐数量。上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13日。(电子版文件发送到lin_xuesong@126.com)
  
  项目申报表电子版请登陆www.tjeic.gov.cn下载。
  
  联系人:林雪松电话:83608054
  
  
  附件:
  
  1.2012年信息安全发展专项申请报告
  
  2.信息安全发展专项申请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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