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1-05-31    浏览次数:4

广大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5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9条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将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延长至2011610日。

 

 

省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二O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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