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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北京市农业技术与工程技术(林业与水产)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3    浏览次数:5

  各有关人员:  

  为做好2016年北京市农业技术与工程技术(林业与水产)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的相关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专业、申报条件请详见附件。  

  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  

  按照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的统一安排,2016年农业技术和工程技术(林业与水产)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网上申报时间为6月7日-6月20日期间,请申报人员登陆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rbj.gov.cn/bjpta),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受理时间  

  请完成网上申报且网上初评通过人员于7月13日—7月17日(上午9:00—下午4:30点)将报名材料报送至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具体申报材料请按本通知要求准备。  

  (二)答辩时间  

  答辩时间安排请在9月5日-9日,具体安排请于8月下旬登陆市农委网站(网址:http://www.bjnw.gov.cn)“通知”栏上查询。  

  三、报送材料要求  

  申报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原件2份,左侧双钉装钉。其中,《申报表》要求与网上填报内容完全一致,且每份申报表须由申报人在“个人申请”栏中亲笔签名,并由工作单位及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在相应“审核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在右侧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骑缝章(骑缝章指将申报表各页右侧错开约5mm后加盖印章)。  

  (二)《申报表》复印件12份(要求原件亲笔签名、贴完照片并且加盖所有公章后再复印),复印后须在申报表右侧加盖档案管理部门骑缝章,并左上角装订。  

  (三)申报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原件经现场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须每页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后按以上顺序左上角装订。  

  (四)申报人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黑白彩色不限。其中,1寸规格照片2张,贴在《申报表》第1页“贴照片处”,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在照片处加盖公章;2寸规格的照片1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处,请勿在此照片上盖章。  

  (五)答辩论文一式8份(5000字以上),A4纸打印,并左侧双钉装订。论文必须是由本人近三年内独立撰写,不得是学位论文或个人技术工作报告。论文格式请参照期刊论文格式撰写,除论文封皮处须注明作者论文名称、姓名、单位、申报专业等信息,论文中不得出现作者个人相关信息。  

  (六)申报人须提交与《申报表》中“专业获奖/取得专利/标准制定”、“发表论文/论著/译著”、“个人情况补充说明”栏填写内容相对应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请按《申报表》中的填写顺序排列)。原件经现场审核后当场退还;每份复印件首页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并左上角装订。其中,已发表论文复印件必须复印杂志的封面、目录页及文章首页,已出版著作复印件必须复印著作封面、目录及版权页。  

  (七)材料光盘1张。光盘中需提供以下材料(模板见附件2):  

  1.申报表(pdf文件),文件命名:“1.申报表-申报人姓名”;  

  2.答辩论文(pdf文件),文件命名:“2.答辩论文-申报人姓名”;  

  3.资格材料(文件夹),包括申报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各1份。文件夹命名:“3.资格材料-申报人姓名”。  

  4.以上材料统一放在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专业-姓名”。  

  请将上述七项材料按顺序装入材料袋中,每人一袋,材料袋需坚固无破损;材料袋封面应粘贴“申报材料目录表”(目录表是在网上报名时,信息提交成功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并按提交材料的内容和数量如实填写。  

  (八)若有需要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审批破格的人员,在报送上述材料的同时,还需将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审批通过的破格材料附上,没有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批件的评审材料不予接收。  

  (九)评审费  

  根据《关于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3]2512号)相关要求,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编码155007),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700元(编码155007001),取消高级职称答辩费。  

  报送材料地点(暂定):北京农科大厦A座12层1205房间(海淀区板井曙光花园中路)  

  自驾车路线:西四环四季青桥东、曙光花园路西。  

  公交路线:运通104路、33路、632路、469路正福寺站下车即到;347路、489路、689路、特10路、运通110路板井站下车后十字路口向南100米)。  

  北京市农业技术与工程技术(林业与水产)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初评采取答辩评审的方式进行,由专业评议组专家在审查申报人员材料、听取申报人员答辩汇报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技术成就及对新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联系人:张越萍 吴彦澎  

  联系电话:51503513 83979192  

  附件:关于北京市农业技术与工程技术(林业与水产)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相关规定的说明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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