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20号
经有关部门批准,朝阳区双桥东路将进行再生水及污水管线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6年4月7日起至2016年7月20日止,朝阳区双桥东路(万子营路-万通路)机动车由西向东方向禁止通行,被禁行的机动车可绕行万子营路、万通路;自2016年7月21日起至2016年10月23日止,朝阳区双桥东路(万子营路-万通路)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禁止通行,被禁行的机动车可绕行万通路、万子营路。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