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承德市、唐山市、保定市发展改革委、地理信息局,定州市发展改革局、地理信息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测绘地信局关于印发市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技术规范和编制导则的通知》(发改规划〔2015〕2084号)要求,结合各市申报情况,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地理信息局研究确定,在定州市、成安县、围场县、迁安市、高碑店市等5个市县,开展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市县规划是国家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市县规划改革创新,是扎实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任务;是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强化政府空间管控能力的客观需要;是完善市县规划体系,推动“多规合一”的重要基础。
二、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国家规划体制改革精神,从实际出发,着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改革创新,转变发展理念,把握总体定位,强化空间布局,科学划定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研究细化城镇组织、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等空间布局,切实将发展与布局、开发与保护融为一体,编制出统领市县发展全局的总体规划。
三、组织实施
各试点市县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大胆探索创新,突出本地区地域特色,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改革积累经验,提供借鉴。有关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地理信息局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监督,及时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整体成效。
四、时间安排
(一)试点市县要尽快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时序安排和改革举措等内容,经设区市审定后,于2015年11月底前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地理信息局。
(二)各试点市县编制的规划文本,在提请市县人代会审议前,要与有关设区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行衔接,并将衔接报告与规划文本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地理信息局。
(三)按照边探索、边总结、边完善的要求,各试点市县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和主要做法,查找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研究提出修改完善《导则(试行)》的意见建议,以及协同推进市县“多规合一”的思路举措和改革建议,于2016年5月底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地理信息局。
省发展改革委联系人:王晓奕电话:0311—88600029
省地理信息局联系人:李红涛电话:0311—85266105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地理信息局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