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整治广告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现将2010年下半年查处的《广州日报》、《河源晚报》、《汕尾日报》、《中山日报》、《江门日报》、《西江日报》、梅州广播电视台、中山广播电视台、阳江广播电视台、茂名广播电视台、潮州广播电视台、揭阳广播电视台、云浮市新兴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发布的部分严重违法药品、医疗服务、食品广告公告如下:
一、药品广告类
1. 广西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桂龙药膏”药品广告。广告中出现了“大量临床验证,服用桂龙药膏3瓶,颈椎不疼了,肩膀和腰不酸了,骨刺变小了,增生消失了”等内容,以患者的形象作证明,并对产品功效进行不科学地断言和保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2.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抗骨质增生丸”药品广告。广告中出现了“主持人:还能治好了站起来么?刘教授:只要按着疗程坚持服药,可以治好”等内容,以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并对产品功效进行不科学地断言和保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3. 陕西魔美得制药有限公司“气血和胶囊”药品广告。广告中出现了“那从今年6月份开始的时候呢,吃这个气血和胶囊,大约只有吃了8、9天的样子,我就感觉到胸不是特别疼了。所以我连续吃了2个月,到医院一检查肿块都没有了”等内容,以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并对产品功效进行不科学地断言和保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4.甘肃金维沙药业有限公司“鼻炎宁胶囊”药品广告。广告中出现了“独创三峰联动疗法,一吃、一贴、一喷10分钟鼻腔通畅”等内容,对产品功效进行不科学地断言和保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5.吉林省中鼎药业公司“芪龙通络胶囊”药品广告。广告中出现了“全面治愈脑血栓、脑栓塞、脑动脉硬化、路风偏瘫等后遗症”等内容,对产品功效进行不科学地断言和保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6.陕西健民制药有限公司“久正消朦片”药品广告。广告中出现了“久正消朦片特别配备了消朦滴眼液与久正消朦片配合使用,药物成份就能快速到达晶状体,开始杀灭眼毒,这个过程需要十分钟,所以说十分钟见效”等内容,以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并对产品功效进行不科学地断言和保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二、医疗服务广告类
7.“中国军事医院临床医院广西南宁玉洞总医院”医疗服务广告。该医疗广告未经审查批准擅自发布,广告中出现了“瑶家山草药速战肿瘤(癌症),患者在此起死回生”等涉及疾病名称、药物的内容,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
8.“江门市爱明门诊部”医疗服务广告。该医疗广告未经审查批准擅自发布,广告中出现了“一次性治愈新成果:本院引进国内外首创技术,采用‘百草银针疗法’ ‘自体疫苗’ ‘基因免疫透皮排毒’完美相结合。破坏DNA生物链、彻底消除神经根节及细胞核内病毒,提高免疫系统”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保证治愈的内容,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
9.“肇庆福康生殖专科医院”医疗服务广告。该医疗广告未经审查批准擅自发布,广告中出现了“首席泌尿外科专家姚卫”等以卫生技术人员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
10. “肇庆西江医院”户外医疗服务广告。该医疗广告未经审查批准擅自发布,广告中出现了“5毫米微创口,治疗女性不孕症、子宫肌瘤,超微创手术;广州南方医院专家 南中国腹腔镜第一人金志魁教授亲自主诊”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以及以卫生技术人员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
11.“江门西区糖尿病治疗中心”医疗服务广告。该医疗广告未经审查批准擅自发布,广告中出现了“我国知名的糖尿病专家李主任”、“通过中医胰岛立体激活疗法的治疗,1-2个标准化疗程后,都达到了治愈的效果,治愈后而且保证不复发不反弹”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保证治愈以及以卫生技术人员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
12.“珠海市传统医学研究所门诊部”印刷品医疗服务广告。该门诊部自行印制并派发《男性健康手册》印刷品广告,出现了“国内治疗早泄的最新技术—阴茎背神经阻断术”、“重点研究治疗:男科:前列腺炎、前列腺增生(肥大)、尿道炎、附睾炎、膀胱炎、性功能障碍(阳痿、早泄、性欲冷淡等)”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的内容,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七条的规定。
13.“惠州华康医院”医疗服务广告。该医疗广告未经审查批准擅自发布,广告中出现了“不开刀中医闭合正骨、微创外科治疗骨外伤、中西医结合速治骨病”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的内容,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
三、食品广告类
14.河南省丰泰实业有限公司生产 “葵力健”普通食品广告。广告中出现了“每粒葵力健胶囊有效浓度相当于食用20KG黄秋葵,可迅速提升人体机能,增强身体耐控力,抗疲劳,强肾补虚”等宣传保健功能的内容,违反了《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
15.山东善生国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海通牌奥复康片”保健食品广告。广告中出现了“最根本解决前列腺问题的,我建议大家用美国奥复康;对多种免疫力低下、内分泌失调引起的疾病也有很好的辅助治疗作用;凡是按疗程服用的患者没有复发现象”等医疗用语或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16.陕西蓝枫保健有限公司“国老问肝茶”保健食品广告。广告中出现了“清肝毒、排肝脂,修复肝损伤,增强肝免疫力,逆转氨酶,全面预防酒精肝、各类肝损伤等肝病的恶化”等医疗用语或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17.陕西诺瑞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诺瑞特牌巴拿拿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广告中出现了“来自印度神油的故乡,男人疲软肾虚之特效良药,绝不含任何西药、激素等违禁成份!纯中药制剂,绝不头晕、脸红、绝不心慌、口干”等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18. 陕西天龙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百年肺喘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广告中出现了“服用百年肺喘胶囊后咳嗽、哮喘现象明显改善,服用一盒胸口不闷了,服用两盒哮喘不再出现,服用三盒,体内长期积存的宿痰全部排净,服用三疗程肺锈彻底清除干净,支气管、肺泡得到修复”等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监察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厅 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中医药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