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娱乐业营业税适用税率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2-06-29    浏览次数:4

2012年第7号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决定,现就我市娱乐业营业税适用税率问题公告如下:

  自2012年7月1日起,高尔夫球适用7%税率,其他娱乐业应税项目适用5%税率。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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