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将2011年度中央彩票公益金专项支持我市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情况公告如下:
2011年度,中央拨付我市用于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的彩票公益金5054万元。其中,校外活动保障项目733万元,能力提升项目1221万元,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项目100万元,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项目3000万元。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我市已分配使用2054万元。其中,拨付河西区少年宫等27所青少年宫用于校外活动保障项目733万元,拨付和平区少年宫等5所青少年宫用于校外活动场所能力提升项目1221万元,拨付武清区大黄堡乡朝阳里小学等5所乡村学校用于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项目100万元。年末结存资金3000万元,主要是将安排用于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目前上述项目正处于启动阶段,我们将根据工程进度核拨资金。
特此公告。
天津市财政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