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债券发行工作情况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30    浏览次数:4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债券发行工作情况调查的通知》(工厅企业〔2011〕7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调查当地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信托、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券融资工作开展情况,并于4月12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版上报我局技术进步处。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债券发行工作情况调查的通知》

   (工厅企业〔2011〕72号)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联系人:赵伟清,电话:020-83135885,传真:020-83135851,

Email:13728013800@139.com;何昭隆,电话:020-83135944,

传真:020-83135851,Email :530041291@qq.com)

 

附件:

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债券发行工作情况调查的通知

 工厅企业〔2011〕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2010年全国中小企业新型融资方式工作座谈会后,全国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创新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关于“稳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精神,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债券发行工作深入开展,积极拓展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切实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我部将对各地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信托、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券融资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调查。主要调查内容如下:

  一、中小企业债券发行工作基本情况

  (一)已经开展中小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的省(区、市),请报送发行的基本情况(包括债券种类、规模、方式、券商、承销商、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以及服务的中小企业数量、类型等);

  (二)已经完成前期筹备工作,正履行上报申请,准备发行中小企业债券的省(区、市),请报送筹备情况、工作进度以及拟发行债券的基本情况;

  (三)尚未开展中小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的省(区、市),请报送拟开展此项工作的思路和面临的困难。

  二、中小企业债券发行的基本特点、面临的问题、经验总结及对策建议

  请于4月15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邮箱:rongzi@sme.gov.cn

  电话:010-68205318

传真:010-68205315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融资担保服务处

邮编:1008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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