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27    浏览次数:8

川商规〔2012〕9号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省级外经贸企业、有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0〕87号)、财政部《关于安排2012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企〔2011〕285号)和《四川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川商规〔2010〕15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以下简称“中小资金”)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2012年中小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对外经贸企业加大宣传力度,提供政策咨询,使企业能够及时了解掌握政策、顺利申报资金项目。

  二、2012年继续通过“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meimdf.org/)进行项目申报和审批工作,企业申请的项目必须是在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内实施,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抓紧通知相关企业做好项目计划申报工作,逾期系统自动关闭。网络管理系统截止时间如下: 

  (一)2012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自即日起开始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二)2011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企业申请拨付截止时间为4月10日,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及时报账,配合当地财政局将资金拨付到相关企业。

  三、目前,我省中小资金网络管理权限分省级和市(州)两级管理,市(州)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当地财政局负责当地(含扩权县)企业的网上注册、计划申报,财政局会同商务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管理;扩权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暂未赋予网络管理权限。请各市(州)、扩权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当地企业项目资金申报工作。

  四、请各市(州)、扩权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于2012年7月15日前将2012年中小资金项目计划和2011年中小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总结(总结内容包括:项目执行、资金拨付、资金结余等情况,效益评价分析总结报告,存在的问题,意见及建议等)联合行文上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联系人:四川省商务厅规划财务处 史瑞铭 秦川

  电话:028-83233299 83231257

  传真:028-83221358

  联系人:四川省财政厅外事外债处 晏阳

  电话:028-86726975

  传真:028-86715776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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