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二批家政服务工程培训承办机构(企业)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11-01-26    浏览次数:6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实施“家政服务工程”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276号)要求,在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工会部门联合审查、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总工会共同审核,现确定揭阳市总工会职业培训学校、清远市勤家缘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企业)为我省第二批“家政服务工程”培训承办机构(企业),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贸服务业处)、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省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反映。反映内容必须真实、实事求是,并以真实姓名反映。对以匿名、假名、别名反映的情况不予受理。

  电话:020-83135817,83170279,83850936

  传真:020-83133349,83170266,83824990

  通信地址:

  广州市吉祥路100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贸服务业处),邮编:510030

  广州市北京路376号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邮编:510030

  广州市东园横路5号省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邮编:510110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总工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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