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广东百业拍卖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1-01-11    浏览次数:4

鉴于广东百业拍卖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不参加2009年度拍卖企业年审,也没有申请延期年审,且没有说明原因,现认定为自行停业1年。根据《行政许可法》、《拍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委决定收回广东百业拍卖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1、广东经贸拍卖中心有限公司(证书编码:4400141100001996)

2、广东百业拍卖有限公司(证书编码:4404431100002005)

3、广州市港通拍卖有限公司(证书编码:4404551100002006)

4、广东至诚拍卖有限公司(证书编码:4404621100001999)

5、梅州市誉诚拍卖有限公司(证书编码:4401841100002005)

6、中山市君联拍卖有限公司(证书编码:4402381100002003)

7、中山市文鼎拍卖有限公司(证书编码:4404991100002008)

8、湛江市霞山拍卖公司(证书编码:4402751100001992)

9、茂名市电白拍卖行(证书编码:4402951100001996)

自公告之日起,以上拍卖企业不得从事任何拍卖经营活动,其持有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自动失效。

请相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收缴有关企业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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