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高级经济师资格第一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05    浏览次数: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2〕236号)精神,现将我省2010年度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返回你单位进行公示,并同时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www.gdet.gov.cn)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请各单位按规定将公示张贴于单位的公告栏,并于2011年1月8日前将公示情况书面反馈给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

  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领取证书及退材料时间待另行通知(请留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gdet.gov.cn)。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联系人:肖爱云,联系电话:83134769,传真:83133423,

联系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邮政编码:5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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