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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3-09-18    浏览次数:6

 

 

各郊区县农委、财政局、经管站:

  按照财政部《关于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通知》(财农改〔2013〕3号)要求,结合“北京最美的乡村”评选创建工作的开展情况,现提出本市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美丽乡村是美丽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自下而上民主决策、农村民生需求导向和以区县为主统筹推进的制度优势,开展“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新“四美”乡村建设,对缩小城乡差别,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具有重要意义。

  二、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主体地位。要始终坚持“议”字当先,严守一事一议民主议事程序,调动农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

  二是坚持规划引导,突出地域特色。立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依托自然条件,适应资源禀赋,突出乡村特色,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规划。

  三是坚持多元投入,整合资源。充分发挥一事一议民办公助和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集中力量办大事。

  四是坚持以区县为主,统筹推进。继续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区县为主”的工作机制,发挥区县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中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监督等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三、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范围及支持重点

  为促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本市实际,各区县根据年度奖补资金安排情况,选取部分自然条件较好、村“两委”班子团结有力、乡风淳朴文明的村作为试点,试点范围和支持重点如下。

  1.帮助现有“北京最美的乡村”补接“短板”,实现新“四美”均衡提升。从本市已评选出的73个“北京最美的乡村”以及今后评选出的“北京最美的乡村”中选取部分村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稳步有序地帮助这些村庄尽快补接“短板”,实现“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新“四美”乡村均衡发展和全面提升。

  2.支持更多村庄成为美丽乡村创建试点,培育一批新“四美”乡村。以本市现有的79个“北京最美的乡村”候选村以及今后评选出的“北京最美的乡村”候选村、传统村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山区整建制搬迁村、灾后重建村及其他有强烈愿望创建美丽乡村的村庄为重点,支持其通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开展美丽乡村培育创建工作,再集中打造一批“北京最美的乡村”。

  已经整建制农转非,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纳入“大市政”的社区不得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范围。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扶持政策

  1.项目建设内容。按照国务院综改办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在现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基础上,将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纳入进来,重点围绕优化乡村公益设施布局、改善防洪排水条件、村容美化绿化、服务农民生产生活、提升乡风文明等方面开展项目建设。

  2.扶持政策。按照国务院综改办的统一要求,本市从中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财政奖补比例为:山区区县为80%,平原区县为75%。财政奖补资金匹配比例为中央财政占40%,市级财政占40%,区县财政占20%。

  五、项目资金管理要求

  一是加强项目管理。项目立项、申报、审批、建设和验收要严格执行《北京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严格遵守一事一议民主议事程序,严禁加重农民负担或违背农民意愿搞行政命令。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由区县审批,报市级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农村综合改革、农委、财政和经管部门的作用,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加强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切实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水平。

  二是加强资金管理。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资金要严格执行《北京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必须落实乡镇报账制,不得借资金整合之名改变资金性质及用途,不得截留、挪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资金。同时,市级将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严格实行问责制。

  六、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本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由市农村综合改革协调会议办公室负责,各有关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各区县农委要发挥好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中的牵头作用,区县财政局、经管站要积极配合,组织编制规划,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负责对乡镇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扎实有序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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