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公示

发布日期:2012-01-16    浏览次数:7

  按照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1〕1204号)的要求,我厅与四川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各相关医疗机构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截止1月11日10:00,仅收到9家医疗机构的申报材料,经研究,现将各单位上报的有关专科情况排位公示如下:

  呼吸内科:四川省人民医院、成都大学附属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

  神经内科:四川省人民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绵阳市中心医院;

  肾病科:四川省人民医院;

  普通外科:四川省人民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遂宁市中心医院;

  泌尿外科:四川省人民医院;

  烧伤科:四川省人民医院、攀枝花市中心医院;

  眼科:四川省人民医院、绵阳市中心医院、攀枝花学院附属医院;

  皮肤科:四川省人民医院;

  急诊医学科:四川省人民医院;

  现将有关材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我们将选择各专科排前两位的单位作为我省推荐单位上报卫生部。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四川省卫生厅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管处据实反映。

  联系电话:86134912

  (公示期7天)

 

四川省卫生厅 四川省财政厅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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