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3-30    浏览次数:3

  各地级以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根据《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的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广东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我局决定认定“天赐”等333件商标为广东省著名商标(附件1),延续认定“宝利”等457件商标为广东省著名商标(附件2)。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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