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技改函〔2009〕251号
各市(州)经委、扩权县(市)经济局:
现将工信部《关于征集工业、通信业企业安全技术改造和民爆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工信安函[2009]17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按要求组织企业申报项目。申报范围:工业企业安全技术改造项目、安全技术装备产品技术改造项目。通信企业和民爆企业的项目分别由省通管局和省民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申报。
二、各市(州)经委、扩权县(市)经济局对企业申报项目审核汇总后,在3月23日以前以正式文件(一式2份)和电子文档报送省经委技术改造处。
联系人:郭庆(028-86263273)
E-mail:tzghc@scjm.gov.cn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