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新兴函〔2011〕1268号
各市(州)经信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
为加快推进实施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大工程”和“611”计划,不断充实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库,做好2012年四川省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前期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7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参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1年)》)。
二、项目类别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包括关键技术产业化项目、重点产品规模化项目、新产品推广应用示范项目和新兴产业支撑体系建设项目等四类项目。
(一)关键技术产业化项目是指项目单位已完成新产品的研发和中试,取得产业化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工艺路线成熟,能够实现产业化生产的项目。
(二)重点产品规模化项目是指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项目单位已具备规模化生产的建设条件,能够较快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的项目。
(三)新产品推广应用示范项目是指首次使用我省生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装备、或推广应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产品的项目。
(四)新兴产业支撑体系建设项目是指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建立服务平台,提供区域和行业内的产学研对接、信息咨询、创业服务、技术交易、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等第三方服务的项目。
三、申报条件
各地在组织申报项目时,要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龙头企业,按照产业链集中推进原则,组织申报重点龙头企业实施的重大项目,或者是为重点龙头企业提供产品配套和服务的上下游关联企业实施的重点项目。
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的企业和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我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企业资产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具备实施项目的技术力量,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项目投资额原则上要求在1000万元以上,已开工建设或2012年内计划开工建设。新兴产业支撑体系建设项目投资额可适当放宽。
(四)企业资质文件齐全,已办理完成项目建设有关前期批准文件。
四、具体要求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文档上报两种方式同时进行。
(一)网上申报
企业通过我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申报管理系统(www.scjm.gov.cn)注册企业基本信息,填写项目申报表。项目申报类别请选择“201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各市(州)经信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我委。
(二)纸质文件
各市(州)经信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主管部门将本地区企业申报项目汇总后上报我委正式文件3份。文件附《2012年四川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汇总表》(加盖主管部门鲜章)和企业填报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申请表》(加盖企业鲜章)。
(三)时间安排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请各市(州)经信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将项目申报资料上报省经信委新兴产业推进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肖绍富 邓采霞
联系电话:028-86268230 8626559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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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年四川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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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申请表》 |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