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重装〔2010〕603号
各市(州)经信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重大技术装备“1+8”工程,促进装备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我省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根据《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研制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建〔2007〕60号)的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实施2011年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研制资金专项。
为组织好2011年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研制项目的申报工作,我委编制了《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研制专项201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对2011年支持的重点领域及项目申报条件、申报要求作了明确。同时,从2011年起,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研制和技术改造专项采取纸质文件与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请各市(州)经信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地区重大技术装备企业申报,并协助企业填写项目申报书等有关材料,及时转报和汇总上报项目申报资料。项目收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11年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迳与省经信委重大装备与机械处联系。
联系人:孙仁伟、黄以光、郑晏华
联系电话:(028)86264841、86266107、86264874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