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关于做好2011年 “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21    浏览次数:1

各重点企业:

  2011年“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有关单位对照《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申报材料请于2011年10月28日前递交至相关行业协会,由行业协会统一报有关初审机构。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国际服务贸易处

  二O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备注:

  1、《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表格见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网站(http://www.scofcom.gov.cn 点击进入“最新信息公开”栏)

  2、咨询电话:63540082 刘老师。

  3、信息技术企业材料送上海软件对外贸易联盟(地址:虹桥路550号208室,工作时间:9:30-16:30)。

  4、专业服务企业材料送上海市外经贸会计学会(地址:汉中路158号1124室,工作时间:9: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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