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13年减免税统计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3〕51号)要求,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于2013年7月1日至7月15日期间,在我市开展减免税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查范围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已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纳税人无论有无减免税,均须参加调查。个体工商户不需调查。
企业纳税人按企业会计年度填报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的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管理的各税种减免税,对2012年已审批,但实际未退税或实际未抵减的则不统计。
二、调查方式
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纳税人,根据2013年7月征期网上申报的提示填报《企业减免税调查表》;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纳税人,登录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www.bjsat.gov.cn)“资料下载”项,下载《企业减免税调查表》,正确填写后将电子版《企业减免税调查表》于2013年7月1日至7月15日交回主管税务机关。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2013年6月20日
附件:
- 2013年企业减免税调查表.xls
- 《2013年企业减免税调查表》填报说明.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