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10〕103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川财企〔2010〕47号)及《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四川省地方特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财企〔2011〕17号)的有关规定,为保证项目的公开、公正、公平进行,现将四川省2011年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1年8月17日至2010年8月23日,对以上分配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向省财政厅企业处提供书面异议材料。
电话:028-86660190 传真:028-86668503
附件:四川省2011年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安排表
四川省财政厅企业处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