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0年四川省商务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申报2010年度第三方物流发展项目具体要求为:
一、支持对象及内容
对第三方物流企业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设备和物流标准等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额50%给予支持,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主要包括更新改造技术设备、建设及改造配送中心、建设和改造物流信息管理系统、推广使用先进物流技术、推广物流标准等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以上,总部在四川、经营两年以上、经营情况良好、2009年营业额1亿元以上、近两年营业额增幅达15%以上、近两年纳税额增长10%以上;
(二)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其他大型第三方物流企业。
三、项目时间要求
2009年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期间建设实施。
经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对各地申报的2010年度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项目进行评审,现将资金安排情况公告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省财政厅地址:成都市南新街37号 电话:86715776
省商务厅地址:成都市成华街4号 电话:83231257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