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3-02-04    浏览次数:4

京政发〔2012〕4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发挥科技创新在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方面的战略支撑作用,加快推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首都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率先形成创新驱动的发展格局,市政府决定,对在发展首都科技事业、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科技人员和组织予以奖励。

  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政府令第222号)的规定,决定授予由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完成的“超大规模集成电路65-40纳米成套产品工艺研发与产业化”等27项科技成果为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决定授予由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等单位共同完成的“面向国家骨干互联网的安全监测技术及其应用”等53项科技成果为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决定授予由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完成的“燃煤电厂氮氧化物控制综合技术与低品位余热综合利用技术研究示范”等104项科技成果为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全市科技工作者要以获奖者为榜样,弘扬精益求精、勇攀高峰的钻研精神,大力推进自主创新,为深入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全力推动首都科学发展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做出更大的贡献。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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