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函〔2013〕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市属机构: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等新媒体信息产生和传播方式的重大变化,舆情瞬息万变。当前,政务舆情信息涉及范围广、信息量大,报送渠道和刊物种类繁多,缺乏统筹整合和规范管理。为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进一步统筹、规范政务舆情信息工作,更好地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现就做好政务舆情信息报送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政务舆情信息工作的重要性
政务舆情信息是社会动态和热点问题的直观反映,是社情民意的交汇聚集,是领导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依据,是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的“预警器”和“晴雨表”,越来越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已成为了解民意、汇集民智、排解民忧的一种新方式、新途径。做好政务舆情信息工作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首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做好政务舆情信息工作的主要原则
1.坚持围绕大局、服务决策。要重点报送有代表性、典型性、倾向性、苗头性的政务舆情信息,重点关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问题,社会各界对事关全局、事关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对突发事件、社会热点、社会思潮等方面的动态反映,为维护大局、服务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2.坚持灵敏高效、快捷畅通。要增强政治责任感、敏锐性和洞察力,善于见微知著。要畅通政务舆情信息报送渠道,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党中央、国务院及本市重要文件和重大政策出台、重要会议召开、重大事件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加工整理、报送干部群众的思想反映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并跟踪反映舆情变化轨迹和发展趋势。
3.坚持全面客观、喜忧兼报。收集分析政务舆情信息,要防止主观臆断和片面性,既要收集反映主流看法和支持性意见,也要收集反映其他方面的声音和意见建议,既要报喜,又要报忧。整理政务舆情信息力求原汁原味、生动鲜活。
4.坚持把握规律、注重实效。要把握当代信息传播和人们思想活动变化的特点、规律,把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结合起来,把传统手段与现代科技手段结合起来,把信息采集与调查研究结合起来,加强对热点、难点问题的分析,揭示其产生的根源,提出引导舆论和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增强政务舆情信息的实效性。
三、建立健全政务舆情信息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
1.建立政务舆情信息收集机制。依托现有政务信息网络和工作力量,注重从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兴媒体中收集与本区县、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相关的舆情信息以及群众的反响或意见建议,善于借助专家、学者等“外脑”,充分发挥咨询机构、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建立完善覆盖广泛、渠道畅通、反应灵敏的政务舆情信息收集网络和工作机制。
2.建立政务舆情信息分析机制。加大对政务舆情信息的分析力度,根据其反映问题的性质、内容以及影响等,进行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综合分析,认真筛选、准确研判,把握态势、预测走势。通过定性与定量的深度加工和甄别、预测与研判,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3.建立政务舆情信息分类归口报送机制。加强对政务舆情信息工作的管理,不断规范信息报送渠道,及时有效地向本级和上级机关报送信息。向市领导报送政务舆情信息,凡属涉外类的,以市政府外办报送为主;凡属对外宣传类的,以市政府新闻办报送为主;凡属应急管理类的,以市应急办报送为主;凡属社情民意类的,以市信访办报送为主;凡属安全稳定类的,以市公安局报送为主;其他政务舆情信息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统筹报送。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的政务舆情信息,应按上述分类归口报送机制的规定由市相关部门统一报送市领导。
4.建立政务舆情信息内部管理制度。政务舆情信息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时效性都很强,必须坚持和完善办公室统筹、专人采编、领导审核把关等工作程序,力争做到及时、准确,确保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同时,要建立完善政务舆情信息培训、考核评价等工作制度。
四、做好重大突发事件政务舆情信息的处置工作
1.建立及时准确的政务舆情信息预警机制。根据《北京市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监控与应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规定,由市委宣传部负责涉及本市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动态的监测、收集等工作,及时把握舆情导向,并将重要信息向市应急办通报。
2.建立快速高效的政务舆情信息响应机制。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形成的舆情热点,市应急办按照《方案》规定,负责将舆情动态及时通报主责单位进行处置,将各单位办理情况反馈市委宣传部,并定期汇总办理情况报送市领导。同时,由市政府办公厅迅速收集、整理网络和其他媒体所报道的相关舆情信息,综合遴选后报送市领导。
五、加强对政务舆情信息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检查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将政务舆情信息的报送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常态工作来抓,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努力推动政务舆情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围绕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热点,完善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政务舆情信息工作水平,使之成为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考。市政府办公厅将相关政务舆情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全市政务信息考评范围,定期进行检查和通报,每年底进行综合考核。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