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2012〕6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金融局《关于加强对上市公司服务促进首都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23日
关于加强对上市公司服务促进首都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
市金融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提升对上市公司的服务水平,引导上市公司与首都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协同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服务引导力度,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形成面向全国、辐射世界、具有首都经济特点的全产业链上市公司体系,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在推进实施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双轮驱动”战略中的重要作用,为首都稳增长、调结构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措施
(一)营造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的良好环境。
1.认真落实针对上市公司的各项优惠政策,并结合首都经济发展实际和有关规划,完善和提升符合企业需求的政策措施。
2.支持上市公司妥善解决各类历史遗留问题,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
3.建立全市行政机关证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保密制度,加强对涉及上市公司经营、财务、投融资、并购重组等重要信息的监督管理。
(二)指导上市公司规范经营。
4.加强上市公司培训工作。指导上市公司提高公司治理和规范运营水平,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推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引导上市公司规范运用募集资金,提高投资效益。
5.协助监管部门做好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加强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行为引导,引导控股股东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
(三)支持上市公司实施人才、品牌、知识产权三大战略。
6.为上市公司引进境内外各类高端人才做好服务。为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高端人才落实本市有关高级人才奖励政策。支持上市公司开展股权激励,鼓励有条件的上市公司完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激励约束机制。
7.发挥首都金融媒体联盟作用,大力宣传上市公司中的领军人物、品牌企业、创新成果等,提高上市公司知名度和影响力。
8.支持上市公司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承办大型标准化会议和活动,参与国际、国家标准专委会及工作组相关工作,与国内外研发机构等组建产业技术联盟,牵头制定各类技术标准。
(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9.支持上市公司发展壮大。支持上市公司进行主导产业资源整合,引导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10.增强上市公司再融资能力。支持上市公司采取增发、配股、发行公司债券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对尚不具备再融资条件的上市公司,支持其整合内部资源,提高效益,尽快达到再融资条件。对产业前景不佳、资产质量不高、经营业绩较差的上市公司,支持其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恢复再融资功能。
11.充分利用首都多层次资本市场平台作用,鼓励上市公司参与资本市场金融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鼓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围绕上市公司整合资源,实现整体上市,提高证券化水平。
12.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支持上市公司实施横向并购,扩大市场份额,提升资产规模。支持上市公司实施纵向并购,整合产业链,形成优势产业集群。鼓励上市公司“走出去”,实施跨国并购重组。
13.引导社会资金发起设立各类基金,推动上市公司产业升级、并购重组。
14.借助市属金融上市公司,打造首都金融控股集团,推动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城市。
15.加强市与区(县)资源的协调整合,引导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做大做强。引导各类国有上市公司协同发展,避免同质化竞争。
16.配合监管部门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分红政策,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并对分红情况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五)引导上市公司募投项目落地。
17.争取在京和外地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投向本市项目。搭建上市公司与市有关部门、区(县)间的沟通交流平台,加快推进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审批,促进上市公司投资项目顺利落地。
18.对上市公司投资高新技术项目、市级以上重点项目,要优先推荐,优先安排所需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办理立项等手续。按照上市公司募投项目类型,采取国有土地租赁、出让等多种供地方式。对上市公司购置、租赁研发用房或办公用房,给予政策支持。
19.加强市与区(县)的统筹联动,在现有产业园区内建设上市公司产业园,引导上市公司落地发展。
20.建立政府引导和协调机制,鼓励上市公司在本市投资发展。各区(县)政府要为上市公司入驻发展优先提供资源保障,市有关部门要做好跟踪服务等工作。
三、组织保障
建立服务上市公司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对上市公司的服务和引导工作。联席会议由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担任召集人、市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研究促进首都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及推动上市公司与首都经济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上市公司在京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局,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