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发改能源(2009)092号
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发改能源[2008]096号,以下简称《扶持办法》),现组织申报2009年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扶持资金。请按照《扶持办法》规定的支持范围、申报材料和申报程序等要求,于2009年10月20日之前将申报请示和相关申请材料(一式4份)报市发展改革委。
特此通知。
联系人:牛 刚
电 话:63903366-2014
传 真:63904816
地 址: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2楼
附件:《扶持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
《扶持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2、 建设单位
3、 建设规模及建设方案
4、 项目批复及建设进展
5、 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6、 资金申请表和使用计划
7、 申请资助方式及资助额度
二、项目与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三、项目技术方案、技术特点及技术先进性分析
四、项目财务效益及经济效益评价
五、节能减排效益及对推动本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作用分析
六、对本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相关产业带动示范效应分析
七、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