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商务部引导支持展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8    浏览次数:7

各有关企业:

  为有效发挥重点展会示范效应,进一步发挥展览业在拉动消费、调整结构、带动产业发展和促进经济合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展览行业健康发展,2013年,商务部将继续对带动效应好、规模影响大、行业特点鲜明的展览会进行引导支持。为做好展览会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展会标准:

  一、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程度高,行业特点鲜明,品牌效应良好,对相关行业及地区经济发展带动力强,有一定发展潜力;

  二、参展商达200家以上,展会期间观众及专业观众席达到一定规模,并连续三年呈上升趋势;

  三、连续三年未发生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其他违法违规事项,无重大顾客投诉,无重大责任纠纷。

  请各有关申请单位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于2013年1月25前将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提交市商务委。

  联系人:外贸发展处 郭旭东 王孜

  联系电话:65248761、87211892

  电子邮箱:gxd@bjcoc.gov.cn wz@bjco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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