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通州城区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2-12-20    浏览次数:4

2012年第73号

  为保证通州城区部分道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3年1月15日起,对通州城区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进行如下调整:

  一、通燕高速公路(不含)、芙蓉东路(含)、潞阳桥西路(不含)、京津公路(不含)、新华西街(含)、通惠北路(含)、市场北街(不含)围成的区域以内道路的交通管理措施统一调整为:每天6时至22时,禁止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畜力车通行。

  二、京津公路由张采路至通燕高速公路之间路段(含)、杨庄路(含)、朝通大街(含)、怡乐中路(含)、怡乐南街(含)、万盛南街(不含)、群芳南街(含)、京大路(含)围成的区域以内道路的交通管理措施统一调整为:每天6时至22时,禁止核定载质量5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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