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2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以下简称“中小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补充申报
(一)2012年5月份获得批复的项目计划如果无法在本年度内完成,请各项目单位2012年12月15日前向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提交书面项目计划终止申请。(见附件1)(传真:65250518,电子邮箱:ljh@bjcoc.gov.cn)
(二)未列入2012年度项目计划但已经在本年度内实施的项目,项目单位可在2012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登陆“中小资金”申报系统(www.smeimdf.org)提交项目计划申请(无须提交书面材料,申报系统开放日期:2012年12月1日9:00时—12月15日24:00时),项目计划批复结果将于12月底在“中小资金”申报系统上公示。
二、最后一批资金拨付申请
(一)受理时间
2012年5月份及12月份申报项目计划并获得批复的项目单位请按规定时间申报(终止的项目请勿网上提交)。网上及书面申请材料报送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月10日(申报系统开放日期:2013年1月1日9:00时—2月10日24:00时)。
(二)资金拨付受理部门
项目单位请将资金拨付书面申请资料报送到注册地所在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注册地在以下12个区县之外或申报“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项目以及团体项目的单位,请将资金拨付书面申请资料报送到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办公大厅(地址:丰台区芳星园三区16、17号楼(南三环方庄桥西北角)12、13号窗口,联系电话:87211057;申报材料邮寄无效,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资金拨付书面申请资料请参照2012年6月28日市商务委在“中小资金”申报系统上“重要通知”中发布的北京市“中小资金”项目申报流程中第三个步骤准备。
三、2012年资金使用情况总结
为更好地总结评价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实施效果,请各项目单位2013年1月1日至2月10日报送2012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使用情况总结。(总结报告仅需电子版,电子邮箱:ljh@bjcoc.gov.cn)
具体总结内容包括:
(一)2012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
(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在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中发挥的作用。
(三)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四)企业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总结材料将作为2013年资金分配的依据之一,请各项目单位按规定时间报送到指定邮箱。
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市商务委外贸运行处或各区县商务部门。
市商务委外贸运行处
联系人:刘均环 张瑞琪
联系电话:87211882 87211885
市财政局企业处
联系人:任金芳
联系电话:88549066
北京市商务委
北京市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