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主机业务迁移暨本月征期微调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2-12-12    浏览次数:7

  各相关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总局 “营改增”配备我局的新主机必须于12月底前完成旧机到新机的系统业务迁移工作。

  “营改增”第一个征期,自12月1日以来,我局各征管业务系统平稳,纳税申报情况基本正常。此前,我局为预防可能出现的“营改增”第一个征期纳税拥挤现象,将12月征期延长到12月23日。12月22日、23日为周六、周日,根据“营改增”第一个征期到目前为止的实际运行情况结合税务总局对系统业务迁移的时间要求,从业务影响最小化的角度综合考虑,我局决定选择12月22日、23日、24日三天时间实施主机业务迁移并相应微调征期截止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12月征期截止时间点从原来的23日24:00调整为21日17:30

  二、21日17:30后我省国税各税务机关办税大厅停止对外业务,网上办税服务厅也相应关闭。实施业务迁移工作约需三天左右时间,预计25日早8点各税务机关办税大厅和网上办税服务厅正常开放。

  请广大纳税人安排好有关涉税事项,给您工作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201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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