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成绩A卷60分(含)、B卷66分(含)、C卷63分(含)以上为合格,考试合格人员将颁发合理用能评估岗位证书;
2.每位取得合理用能评估岗位证书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两家评估机构备案登记,开展评估工作。一经发现,将取消该人员从事本市合理用能评估工作资格;
3.请各评估机构派一人携带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及相关材料(见附件2、3)各一份,于2011年7月13日-7月15日到市经信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A座521)领取合理用能评估岗位证书。
特此通知。
附件:
1.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评估岗位人员考试成绩
2.XXX合理用能评估机构人员备案登记证明信
3.XXX备案登记情况说明
联系人:冯璐 电话: 83605973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二O一一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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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附件:3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