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大总医院层流净化手术室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1-07-01 浏览次数:2
关于医大总医院层流
净化手术室收费标准的复函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医大总医院层流净化手术室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11]187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市医科大学总医院神经病学中心层流净化手术室(共计16间)层流净化费按相应等级手术费(不含手术材料费)的10%收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主题词:医院 收费 标准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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