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大总医院层流净化手术室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1-07-01    浏览次数:2
关于医大总医院层流   净化手术室收费标准的复函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医大总医院层流净化手术室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11]187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市医科大学总医院神经病学中心层流净化手术室(共计16间)层流净化费按相应等级手术费(不含手术材料费)的10%收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主题词:医院 收费 标准 函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