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第三批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津经信节能〔2011〕32号)

发布日期:2011-05-25    浏览次数:6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有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组织开展申报第三批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工作,并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第三批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1〕1079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并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光盘(一份)于2011年6月20日前报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A座521)。可登陆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下载文件电子文档。

联系人:冯璐 电话:83605973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第三批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1〕1079号)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1

附件: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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