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食品司:
为确保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规范有序,确保学生食品消费安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2012年秋季开学前后对全省校园及校园周边200米区域范围及其上游食品经营市场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执法资源,组织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八闽红盾出击--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省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4701人次,检查食品经营者43538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2139户次,捣毁售假窝点8个,查处食品违法违章经营案件551件,已办结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98件,案值24.34万元,其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案件85件,案值15.76万元,罚没金额26.33万元。取缔无照经营149户,受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68件。
二、主要措施与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一是精心组织,制定方案。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叶木凯高度重视校园周边食品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在全省设区市工商局长座谈会上下达了组织开展“八闽红盾出击--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任务。省工商局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八闽红盾出击--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提出了专项整治的原则与目标、整治重点、具体措施与要求,并对工作阶段时限作出安排,规定了10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二是成立领导机构,落实责任。各市、县(区)工商局根据各地实际制定了细化行动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协调,分管局长具体抓好指挥与实施落实,各职能机构各尽职责、协同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保障到位、责任到位。三是协调联动,寻求支持。各地工商机关确立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整治工作的“一盘棋”观念,主动履职,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计划,寻求政府与职能部门支持。福州市工商局与福州市教育局密切配合,共同下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通知,同时将此次专项整治和福州市文明城市新一轮迎检工作相结合,取得了各级政府、食安办的高度重视和支持。闽侯县工商局在甘蔗街心公园广场隆重举行八闽红盾出击--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启动仪式,县政府张旗副县长现场为启动仪式致辞,并宣布专项整治行动正式开始,闽侯县政府办、食安办、质监、卫生、公安、教育等相关部门领导出席启动仪式并派出执法人员会同闽侯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开展联合统一执法行动。鼓楼区政府专门成立了校园及校园周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各街镇等食品安全成员单位会同工商部门共同开展专项整治,整治期间,区政府分管副区长谢谦华主持召开了两次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龙海市政府组织工商、卫生、文体、教育、食安办等部门成立了四个检查组和一个督查组对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内及周边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有效促进了工作的落实。
(二)全面清理整顿,建立专门经济户口。一是全面清查,取缔无照经营。8月10日起。各地工商机关对辖区范围内的各类学校内部及周边200米内的食品经营单位逐一进行检查,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共取缔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无照经营149户(其中农村食品市场102户)。二是建立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专门经济户口档案。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的经济户口资料进行规范、补充和完善,建立相对独立的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档案资料,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定期复查复核实时更新。漳州市工商局对芗城区学校及周边食品超市、食杂店进行全面地调查摸底,建立了包括14所大专院校、19所中学、83所小学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373家重点食杂店花名册。三是签定承诺书,落实食品经营者责任。在摸清对象后,各地工商机关与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逐一签订食品安全经营承诺书,指导食品经营者明确食品经营规范与经营责任。福州市工商部门还对校园内的216户食品经营户对应的学校逐一签订《校园食品安全责任状》。
(三)加强宣传与指导,提高消费者维权和食品经营者规范自律意识。一是以讲座、咨询、展览、发放学习资料等方式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活动。台江区工商局与区教育局、区文明办联合制定并发放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1500余份。上杭县工商局在全县各中小举办“消费教育暨食品安全知识讲座”39场次,组织师生160人次到全县8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亲身体验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增进消费双方互动与了解。清流县、永安市工商局到校园内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并向学生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仙游县工商局联合县教育局于8月28日在仙游一中对全县90多个中、小学校的校长、总务处主任近200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发放《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知识读本》及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单近800份。漳州市通过真假实物展示、工商干部现场讲解、发放《识真辨假小常识》等活动,向师生及家长传授了如何简单鉴别“三无”、假冒伪劣食品、如何进行举报投诉等安全消费常识。寿宁县工商局9月1日与食安办及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现场咨询活动1场,制作食品安全宣传展版5面,印发食品安全宣传材料1000份。二是开展“红盾维权进校园”。闽侯县、仓山区工商局在闽侯大学城、仓山师大学生园区等学校集中区域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及时有效解决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投诉。莆田市城厢区工商局结合开展的红盾维权进社区活动,设立“青少年维权岗”,并定期送法到校园。泉州市在主要中小学校内建立“12315”消费维权监督联络站,组建食品安全义务监督组织,构建校园维权网络。延平区工商局开展“红领巾消费维权岗”创建活动。三是指导和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福州市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发出整改通知书238份。同时,追根溯源,对供货单位的供货凭证予以规范;晋安区工商局、鼓楼工商局、仓山工商局密切联动,对该市“六意”连锁超市总部配送单据进行规范,从而规范了全市30余家“六意”连锁超市的进货票据。南平市围绕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校园周边食杂店食品进货台账不全、大包装食品拆零销售、临期食品较多等三个较普遍问题,采取了划片包干、逐户走访等相关措施,加大了行政指导的力度,规范了120余户食品经营户的行为。莆田市秀屿区工商局指导莆田十中、十三中小卖部实施电子台账管理。泉州市在食品需求量大、周边食品安全亟需改善的辖区中小学增设6家校园食品安全放心示范店,进行“一对一”食品经营行政指导,带动周边其它食品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宁德市工商机关与经营者签署食品安全经营承诺书63份、发放指导建议文书11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8份。
(四)加强食品质量检测,及时发现并追溯查处问题食品。一是突出重点,速测筛查。各县(市、区)工商局应用快速检测设备和试剂(试纸)对糖果、果冻、饮料、冷冻饮品、油炸食品、膨化食品、饼干、面包、糕点、果脯蜜饯、乳制品及含乳食品、儿童小食品等校园畅销食品进行检测筛查,发现涉嫌不合格的食品及时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三明市共开展快速检测1650组,合格率达100%。仙游县工商局在应用快速检测设备进行筛选中发现果冻、饮料、膨化食品及儿童小食品4个品种4个批次样品涉嫌不合格,统一送检。福州市共抽检88个批次、快检560个批次、移动检测车巡检20个批次,现场巡检发现的1个批次果冻涉嫌不合格,进行进一步抽检。二是由各设区市工商局统筹安排本辖区范围内校园及周边重点食品抽样检验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区)进行补充抽检。快速检测和抽检工作安排中对照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发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进行重点排查和检测。三是追溯管理,净化渠道。各地在检查与检测中发现禁止流通的食品后,通过食品流通监管系统进行追溯与查处,扩大延伸执法成果,及时把不合格食品全面清退出市场,并通报有关部门,溯及源头生产加工环节,发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倒逼作用。
(五)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食品违法经营行为。一是依法行政,严查快办。在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中既依法律、讲程序、又坚持从严、从重、从快原则,发现的食品违法案件一律据情节顶格处理;对违法情节恶劣、情节严重的,依法曝光一批,停业整顿一批,吊销营业执照一批。二是加强督查落实。各级工商机关采取检查、暗访、食品抽检等多种方式方法对专项整治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显现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省工商局设置了案件督查表,要求列表注明每个案件的当事人、违法事实、责任辖区工商所,以备督查。对本次专项整治中查处的违法经营单位,三个月内复查发现再次违法经营的,对辖区监管单位责任人实施问责,并取消该单位与责任人年终评先评优资格。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各级工商机关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法制机构加强适用法律的审查监督,纪检监察机构对执法行为进行严格的纪律监督,着重监督执法空白,处罚过程中适用法律不准与偏轻纵容问题。
(六)完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各地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注重研究、注重协调,注重创新,探索出一些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建立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综治格局。仓山区工商局推动仓山区政府将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市场专项整治纳入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范畴,在综治工作年度考核中占有一定分值,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政府综治办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由政府牵头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制定检查考核实施细则,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强化各级政府、街镇负责人、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学校的管理责任。同时建立以学校分管治安的副校长为责任人、学校治安工作人员为校方联络员、工商所段长为监管员、属地街道责任人为协管员、学生为义务监督员的“四员联动”包校包片工作制度,实现校方、工商局和属地街道的三方有效对接。二是建立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部门协作机制。永定县工商局积极创新,与卫生局、教育局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联合协作机制,制定了《永定县工商局、卫生局、教育局食品安全监管合作机制协议书》,成立了联合执法指挥中心和联合执法队,建立日常联络机制、执法协作机制、投诉举报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三是建立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鼓楼区工商局联合区相关部门,共同建立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志愿者队伍,通过食品安全工作志愿者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关注和维护食品安全的积极性,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的宣传、监督、报告、反馈工作,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可靠的食品消费环境。
三、成效、问题及工作方向
(一)成效评价:通过专项整治,全省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主体得到一次全面清理与规范,食品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得到有力惩处,食品经营行为得到全面规范,不合格食品得到及时发现和退市,食品购销渠道管控得到加强,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落实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的日常规范管理制度,完善部门综合治理机制,防范和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二)存在问题:一是学生的食品安全消费意识和维权法律意识还处于比较低的水平。二是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守法自律还有待加强监督。专项整治中查处了较多无照经营户,还有不少销售过期食品、没有进货票证等明显违法经营行为。三是校园周边还存在不少店外摊点、流动摊点,涉及多部门监管职责范围,校园及周边市场秩序综合治理机制还没有普遍确立。
(三)工作方向:从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看,今后各地工商机关应当加强以下方面工作:一是要积极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荐言献策,建立校园周边市场综合治理的格局。二是要主动作为,履职到位。要把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工作作为工商机关履职的重要切入点,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为的举措,更加显著的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和党委政府的支持。三是要加强配合,协调联动。工商机关要加强与教育部门、学校的协调配合,争取把消费安全知识宣传、培训、讲座、消费体验等有效的宣传指导和教育方式方法、手段,与学校的教育课程有机结合,让学生了解法律、了解食品安全、了解维权,筑起抵制假冒伪劣,防范侵害的自我防线。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