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各地工商部门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选择多种有效载体,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面向消费者和经营者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有力促进了消费需求的增长。南平市工商局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能,注重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整体水平,在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过程中,注重更新观念,创新方法,努力实现“三个转变”,认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取得了很好的实效,得到了政府和群众的肯定和认可。现将他们的做法刊发,供各地学习借鉴。
南平市工商局多措并举促效能
积极构建消费教育引导工作体系
近年来,南平市工商局把消费教育和引导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从拓宽覆盖面和探索教育方式入手,摸索了一套与该市市场现状、消费需求相适应的多样化、个性化、制度化、网络化的消费教育引导体系。通过几年来坚持不懈的消费教育,该市广大消费者消费理念与经营者的营销理念得到了有效提升,放心消费环境日臻完善,消费者的申诉举报量呈下降态势。仅今年1至6月份,全市共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7561件,帮助挽回经济损失132.8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1.85%、16.39%。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三个面向”全面覆盖教育引导对象。为了确保消费教育的实际成效,南平市工商局针对不同的受教育者,采用分层分类的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一是面向学生,结合学校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将消费教育的内容与课外活动、知识竞赛、征文创作等有机结合,与市消委会与市教育局共同开展了“六个一”消费教育活动。截至目前,该市接受消费教育的中小学生已经达到了4.32万人次。二是面向消费者,着力推进消费教育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市场、进学校的“五进”活动,目前已开展宣传、咨询各类消费教育活动382次,发放宣传资料16.8万余份。三是面向经营者,通过推进12315维权服务站点“五进”、维权服务示范站点评选、“重合同 守信用”单位评选等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典型和榜样作用,带动自我教育,增强其自律意识。目前,已召开消费教育引导专题会议154次,开展授课讲座等培训活动68次,评选“重合同·守信用”单位118家,省、市级12315示范维权服务站点115个。
二、“三个基地”建立健全教育引导阵地。一是借助学校消费教育基地开展校园课堂教育。目前已在42所中、小学校开设了消费教育课堂,把消费教育列入了教学计划,开始了不定期的课堂消费教学,向青少年学生直接进行科学消费知识教育;联合消委会每季度在全市10个老年大学举办一期消费维权知识讲座,2011年以来,共举办消费维权知识系列讲座42场,现场发放宣传材料1.2万份,受教育老年消费者达6000余人。二是借助“消费流动维权”基地开展消费教育实践,实施走进商场超市、开展果蔬现场检测的消费维权体验、体察活动,向广大消费者现场讲解在购物时如何鉴别真假、如何在购买食品时查看外包装上的信息等,知晓“事前辨真假、事后会维权”的消费知识。全系统2011年7月至今开展活动261次,受理消费咨询1.6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现场受理申诉举报3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2万元。三是借助武夷山“消费维权展厅”基地开展维权史料教育。通过在重要节假日、周日定期举办公众接待日活动,专人讲解消费维权历程、茶叶商标、真假优劣、维权教育、维权成果展示室等知识与消费维权工作成果。目前,共接待地方部门、群众团体、旅游团体35批,1500多人次。
三、“三个载体”不断丰富教育引导手段。一是编制了一套消费教育教材。2011年,与市消委会编印了一本《南平市中小学生消费教育知识读本》,免费发放给试点学校学生,循环使用,该读本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全市范围推广武夷山市工商局制作的《消费教育卡通宣传片》,该片采用三维动画方式,综合运用卡通人员形象、对白、文字、语音等元素,生动地把消费维权常识、消费(提)警示、消费风险规避等直观展示出来,易于消费者理解和记忆,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提示、引导、警示作用。二是组建了一支消费教育队伍。全市组建了11支消费教育“讲师团”,成员由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业务骨干,学校教师、律师顾问团成员及消费维权志愿者组成,确保消费流动维权期间与进校园的消费教育引导取得实效。三是摸索了一条与公共媒体协作路子。2011年,南平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与移动公司共同开展了“安全消费,有奖竞猜”宣传活动;光泽县消委会与通讯运营商联合开辟“公益短信绿色通道”,通过电信、移动、联通等短信平台免费发送消费警示、消费提示;邵武、建阳等县(市)工商局利用大型商场、购物广场、超市、企业、商店LED电子显示屏,进行消费知识的走字宣传。在旅游旺季期间,武夷山市景区工商所对每位武夷山游客发布旅游消费警示。截至2012年6月底,全市通过通讯运营商发布食品、快递、超市、预付式消费等消费提示短信11.37万条。
四、“三个借力”不断完善教育引导体系。一是借力新闻媒介,实现教育引导立体化。加大新闻媒体协作力度,闽北日报“红盾之窗”、市电视台“每周消费警示”、市广播电台“消费维权帮你忙”等专题专栏的设立,及时刊播了消费维权的十大典型案例、十大申诉热点、十大工作亮点,及以案说法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做到了“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网络有言”,实现了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全方位、立体化。2011年1月至2012年6月底,南平市工商局在新闻媒体上发布宣传报道300多篇,刊播电视、广播稿件127篇。2011年,与市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制作的消费维权广播剧《春暖人心》,听众反响热烈。该剧于3月26日被南平市评为优秀广播剧第一名,6月7日,被省广播电视局、省广播电视协会评为“福建省广播文艺奖”二等奖。二是借力社会活动,实现教育引导多样化。在做好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规模纪念活动的同时,积极开展或主动参与“4·26”知识产权宣传周、《食品安全法》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形式多样的社会活动37次,教育引导受众人数28万余人次。使消费教育成为群众性的消费知识和权益保护知识的普及活动。三是借力行政执法,实现教育引导一体化。坚持行政执法与教育经营者相结合,先后对查处的63件消费侵权案件进行案后回访,通过商家代表座谈、召开行业协会讲座、发整改建议等教育形式督促其改正;采取以查促纠、以案促教的方式,对消费者反应较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部署开展利用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侵权行为、快递服务业等专项整治,提升消费教育引导的层次,强化了经营者的消费教育意识。仅今年3月至6月底,立案查处部分房地产公司利用“补充条款”、商家所谓“最终解释权”等侵犯消费者权益违法案件55件,纠正霸王条款行为21次。
五、“三个拓展”不断提升教育引导实效。一是拓展消费维权工作地位,将部门行为上升至政府维稳工作重要组成部分高度。积极争取当地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加强对消费者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在3月15日的“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纪念日”暨年主题宣传活动上,市人大魏林钦副主任、市政府陈美琼副市长、原政协副主席陈学松等领导参与活动启动仪式;二是拓展了消费教育引导方式。教育载体已由宣传单发展为教材、声像碟片与文艺节目,在2011年2月“平安南平”宣传月启动仪式上,市、区12315联合演出了《不该卖的手机》小品节目,受到现场中小学生和广大群众的好评;2011年5月,为开展“消费教育进校园活动”编印了3.4万册《南平市中小学生消费维权知识读本》,全部发放给42所试点学校学生;2011年10月,武夷山市工商局结合日常维权案例制作了“消费维权进校园”动漫短片在中小学播放;2012年6月,汇集和展示5年来南平市消费维权工作亮点的《消费维权之路》一书正式出版,第一版印刷5000册,分发政府相关部门和12315维权站点。三是拓展了教育引导的广度深度。发挥基层维权网络宣传功能,依托遍及城乡的12315维权站点宣传栏,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基本实现了市、县、镇、村全覆盖;全市工商系统的“消费流动维权活动”将每年一次“3·15”活动扩展为每周一次“3·15”活动;教育对象已由消费者扩展到经营者和行业协会,受众群体已从成年消费者扩展到青少年消费者,并开始发挥着大手拉小手的帮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