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放宽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从业人员及营业面积等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24    浏览次数:6

  各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放宽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从业人员及营业面积等问题的通知》(工商个字〔2012〕16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1-工商总局的通知.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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