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国务院部署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并把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作为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根据十部委联合下发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与工信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0年-2012年)》的部署精神,按照天津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食品安全责任和责任制的意见》(津政发[2010]8号)的具体要求,参照试点地区的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决定在我市食品工业企业中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为目标,以加强质量安全诚信为核心,通过政府指导推动,行业协会加强自律,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社会各界参与并监督,着重解决食品行业信用情况缺失的问题,逐步建立起企业责任为基础、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具有地方特色并与国家整体诚信体系平台相衔接的地方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
工作目标:参照试点地区的经验,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在我市食品工业企业中选取30-60家作为先期试点,指导企业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开展企业诚信制度、诚信管理档案和诚信文化建设;选取有条件的行业申报国家级试点,编写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及实施指南;按照工信部的总体安排,从试点企业中选取3-10家企业,开展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试点。
二、职责分工及进度安排
职责分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全面负责指导和督促我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与相关行业协会或中介服务机构共同组织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相关培训工作。市其它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指导和推动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工业协会负责指导企业建立诚信制度,实施国家标准,组织企业参与诚信评价活动,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滨海新区、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集团、总公司)负责本区域(本系统)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全市总体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并及时总结。
进度安排:3月31日前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商相关部门确定我市试点企业名单;4-6月完成试点企业的培训及体系建设筹备工作;7-9月指导试点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10月至12月为总结阶段,总结试点工作经验,作出试点工作效果评价,选立出相关示范性文本,着手筹备体系全面推开工作;年底前完成试点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及实施指南编写工作,完成3-10家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试点。
三、试点企业选取标准和数量要求
选取标准: 1. 乳制品、肉类食品、饮料、葡萄酒、调味品、罐头行业中的规模以上生产企业;2.全部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3.其它食品行业中企业规模较大的生产企业;4.企业涉及老百姓生活较密切,有较好的质量管理基础的食品生产企业;5.具有天津独有特色的食品生产企业。
数量要求:滨海新区、各区县,相关涉及食品行业的集团(总公司)从满足上述选取标准中任一条款的企业中,选取不少于30%的企业申报。
四、有关要求
1.滨海新区、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涉及食品行业的集团(总公司)要高度重视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部门,确保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完成。
2.各单位在2月20日前将区县及集团(总公司)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机构联系表(附表二)报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于2月28日前按相关要求汇总申报本区域(本系统)拟申报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试点企业基本情况表(附表一)。
联系人:侯英波、高杰 联系电话:83608096、83608097
传真:83608098 邮箱:houyb@tjeic.gov.cn
附件:1.拟申报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试点企业基本情况表
2.区县及集团(总公司)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机构联系表
二O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1
附件: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