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08    浏览次数:4

  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2012年第59号关于《2013年食粮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的公告(见附件),请申请2013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企业,按照公告要求报送的材料,于2012年10月23日前送达省外经贸厅外贸处(一式两份)。

  联系人:林万喜,电话:0591-87270310

  附件:2013年食粮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

  外贸处

  2012年9月29日

  附件:

  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59号 关于《2013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的公告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令2003年第4号),商务部制定了2013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领条件和分配细则,现公告如下:

  一、2013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194.5万吨,其中70%为国营贸易配额。

  二、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者(以下简称申请者)的基本条件为:2012年10月1日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通过最近一次年度审验;2010年至2012年在海关、外汇、工商、税务、质检、社会保障、环保等方面无违规记录;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和《2012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的行为。

  具备上述条件的申请者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营贸易企业;

  (二)具有国家储备职能的中央企业;

  (三)持有2012年食糖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的企业(以下简称有实绩申请者);

  (四)日加工原糖600吨以上(含600吨)、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食糖年销售额6.5亿元以上(含6.5亿元)的制糖企业;

  (五)以食糖为原料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

  三、申请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报告;

  (二)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三)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近一次年度审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经海关背书签章的2012年食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及进口报关单复印件;

  (五)2011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完税凭证复印件、2011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完税凭证复印件。

  有实绩申请者需提供以上(一)至(四)项材料;无实绩申请者需提供第(一)、(二)、(三)、(五)项材料。如无实绩申请者为2011年以后建成投产的,还需提供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以及竣工验收报告。

  四、食糖进口关税配额根据申请者上年进口实绩、生产能力、销售额及其他相关商业标准进行分配。

  (一)如关税配额总量能够满足符合条件申请者的申请总量,则按申请者申请数量分配。

  (二)如关税配额总量不能满足符合条件申请者的申请总量,则有实绩申请者优先获得以上年进口实绩为基数的配额;按此分配后,如还有余量,将以申请者加工能力、销售额等为主要依据,在有实绩和无实绩申请者之间按比例分配,申请数量低于按比例分配数量的,则按申请数量分配。

  五、2013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期为2012年10月15日至30日。申请者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工商注册所在地商务部授权机构(以下简称授权机构)提交申请。申请者可到授权机构领取或从商务部网站(http://www.mofcom.gov.cn/)下载《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见附件1)。

  六、授权机构负责受理本地区内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并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请送达商务部,同时抄报发展改革委。

  七、商务部于2013年1月1日前将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分配给获得配额的申请者,授权机构向获得配额的申请者发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八、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的,依照有关法律对非法经营罪或者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关税配额持有者有上述行为的,商务部及授权机构两年内不再受理其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


  附件:1.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2.2013年食糖进口税目表

商 务 部

nth="9" year="2012">2012年9月25日

 

附件1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申请企业盖章 :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企业名称:

申请配额名称:

□2012年有该农产品一般贸易进口实绩者

□2012年有该农产品加工贸易进口实绩者

□2012年无该农产品进口实绩者

一般贸易

申请数量:

加工贸易

申请数量:

报关口岸:①          ②

报关口岸:①          ②

企业注册地址: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资本:

工商注册号:

联系电话:

企业性质:

□国有   □股份制   □民营   □外商投资

企业类型:

□生产企业    □贸易企业  

以下由生产企业填写:

2011年企业产品

及生产能力

产品名称:

所需进口农产品名称:

日产量(吨):

日使用量(吨):

年产量(吨):

年使用量(吨):

该产品年销售额(万元):

以下由有加工贸易进口实绩的企业填写:

2011年

加工贸易

配    额

申领到配额量(吨):

2012年加工贸易配    额

已申领到配额量(吨):

实际进口量(吨):

已完成进口量(吨):

调整期退回量(吨):

调整期退回量(吨):

以下由有一般贸易进口实绩的企业填写(不包括代理进口):

2011年一般贸易配额

分配量(吨):

 

2012年一般

贸易配额

 

分配量(吨):

实际进口量(吨):

已完成进口量(吨):

调整期退回量(吨):

调整期退回量(吨):

是否同意对外提供本企业基本信息和配额申领数量  □ 是  □ 否

授权机构审核意见:

                           

 

填制说明:1、“2011年企业产品及生产能力”:指以申请农产品配额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及生产能力。

         2、“日、年产量”及“日、年使用量”:指企业2011年的日、年生产量及对食糖的日、年使用量。

 

附件2

2013年食糖进口税目表

税则号列

货  品  名  称

 
 
 

17011200

未加香料或着色剂的甜菜原糖

 

17011300

未加香料或着色剂的本章子目注释二所述的甘蔗原糖

 

17011400

未加香料或着色剂其他甘蔗原糖

 

17019100

加有香料或着色剂的糖

 

17019910

砂糖

 

17019920

绵白糖

 

17019990

其他精制糖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