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北京市2011年市级决算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2-07-30    浏览次数:6

(2012年7月27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杨晓超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北京市2011年市级决算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李颖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北京市201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11年市级决算草案和市级决算的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北京市2011年市级决算的初步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11年市级决算。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做好2011年市级决算及市级部门决算向社会公开的工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结合《北京市审计条例》的贯彻落实,继续推进绩效审计;切实改进预算编制和执行,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着力强化财政管理和监督,加强责任考核和追究,切实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的合法、安全、有效,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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