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5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781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各区、县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京部队应选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时间决定如下:
一、各区、县应选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共746名。具体名额为:东城区69名,西城区88名,朝阳区100名,海淀区100名,丰台区68名,石景山区28名,门头沟区20名,房山区42名,通州区39名,顺义区32名,昌平区35名,大兴区36名,平谷区24名,怀柔区20名,密云县25名,延庆县20名。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京部队应选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5名。
机动名额10名。
二、各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京部队应在2012年11月25日以前选出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