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医发〔2012〕136号
各区(县)人力社会保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1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县人力社会保部门审核,现决定对北京市肛肠医院(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医院)等55家定点医疗机构的有关项目予以变更。
本通知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京人社医发〔2012〕136号
各区(县)人力社会保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1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县人力社会保部门审核,现决定对北京市肛肠医院(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医院)等55家定点医疗机构的有关项目予以变更。
本通知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